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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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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小说推荐,大魔王是叶天创作的一部军事历史,讲述的是叶天赵太医之间爱恨纠缠的故事。小说精彩部分:飞烟擅长洞箫,称得上音律高手,她略略看了几下白绫谱录的音曲,便默记心中。<br>洞箫凑近红唇,她的一双妙目落在叶公子的脸上,心中寻思着,这是叶公子创作的惊世神曲,我一定要全神贯注,断不能让叶公子看轻了。<br>叶天含笑看着两女,微微点头,算是鼓励。<br>挤在门房外边的一众清流名士一个个屏心静气,等候着飞烟与白绫的洞箫合奏,刚才白绫独奏,已令许多名士倾倒,但深韵音律的一些名士也感觉出来了,白绫琴技虽高,但仍无法弹奏出此曲的雄浑气势与神韵。<br>琴箫合奏,又不知会是怎样一个结果?其实,既便琴箫合奏不能达到完美的境界,但相信也不信很差了,对他们来说,能听到飞烟与白绫的琴箫合奏,那可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了。<br>飞烟率先吹响箫音,箫音如泣如诉,宛若天簌仙音,低沉悲回之际,铮铮琴声倏地响起,高昂激荡,与将落未落的箫音竟配合得丝丝入扣,扣人心弦。<br>白绫与飞烟都是留香居的红姑娘,平时都是姐妹相称,相互帮衬,一个擅长洞箫,一个精于弹琴,她俩经常合奏,娱乐客人,时间久了,在配合上自然很默契。<br>上学的时候,叶天经常用二手货的英文复读机来播放音乐,《沧海一声笑》是他最喜欢的歌曲,听得也最多,既便没有音乐细胞,他也时常会吼上几声。<br>有时候闲得无聊,他心血来潮,也会跑到当爵士鼓手的哥们那乱敲一阵,多多少少也学了那么一丁点。<br>白绫、飞烟的洞箫合奏,比之刚才的独奏多了几分气势,可叶天仍然感觉不够雄浑激昂,他跟着音律的节奏默唱着,在琴音箫音转折,若了若无之际,他突然有手掌快速敲打桌面,发出嘭嘭嘭的沉闷响声。<br>他扯开喉咽,吼唱了起来。<br>沧海笑<br>滔滔两岸潮<br>浮沉随浪记今朝<br>苍天笑<br>纷纷世上潮<br>谁负谁胜出天知晓<br>江山笑<br>烟雨遥<br>……<br>突然加入的男音与手掌敲打桌面的沉闷声咋听之下显得有些突兀,但很有节奏感,与两女吹弹奏出的曲声相融合。<br>三种声音混杂在一起,伴着叶天略带磁性的男中音,高昂之处有如惊涛骇浪拍击礁岩,万马奔腾,气势磅礴,高亢激昂,荡气回肠。<br>铮的一声琴响,余音袅袅,一曲奏毕,叶天红着脸干笑几声,他也是情不自禁的吼出来,这下糗大了。<br>不过,白绫与飞烟的洞箫合奏,确实配合默契,妙到毫巅,加上他类似于爵士鼓一般的伴和,把此曲的气势与神韵都合奏出来了,也算精彩至极。<br>白绫幽幽叹息一声,“白绫出身青楼,为客人弹奏无数曲儿,此曲,是白绫此生最为精彩的一曲,多谢叶公子。<br>她屈身福礼,心中那份落寞的感觉越发的浓重,飞烟妹妹清纯可人,天真无邪,她这个做姐姐的又怎么好意思跟妹妹争抢?何况,她已经破相,叶公子既便不嫌弃,她自已也感到自卑。<br>叶天作揖还礼,谦虚道:“曲好,姑娘的琴艺更好……<br>白绫俏面上的落寞神态让他微微一怔,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一下就变成这样?<br>“公子。飞烟显得异常的兴奋,她挽住叶天的手臂,摇晃着,娇声道:“飞烟求公子把词曲谱出来。<br>小美人儿分明是在撒娇,叶天心中不禁一荡,兽血难免又汹涌澎湃起来,不过,这种时候只有忍了,否则,给美女们的好印象要打折扣滴。<br>他望向神情有些落寞的白绫,后者的目光也刚好偷偷瞟来,两道目光在半空中相碰触,白绫光洁的面颊腾的飞红起来,慌忙垂下眼帘,小手儿捧着酥胸,突突乱跳的心头似乎要跳出胸膛了。<br>白绫美人该不会是对哥有意思了吧?那更好,对于这等级别的美女,哥从不会嫌多,多多益善!<br>飞烟心性单纯,哪会看得两人眉目传情,她兴高彩烈的铺开白纸,亲手磨墨,等待叶天落笔谱词。<br>叶天一手持笔,习惯性的摸了一下鼻子,他这是在犹豫,多少有点担心。<br>繁体字他会写,可这字,他心里就没底儿了,如果写不好,这完美的形象就要打折扣了咯。<br>他老子是中学语文老师,写得一手好毛笔字,叶天并没有受到老爸的熏陶,而是被逼着练了几年的毛笔字,一直到高中都没有间断过,直到上了大学,远离父母,他才感觉自由。<br>那帮大臣呈递上来的奏折,毛笔字一个写得比一个好,他都N年没写过毛笔字了,就是批阅奏折,不是打个勾勾就是打XX,现在要他写毛笔字,心中发虚呐。<br>他看看白绫,又看看飞烟,两女都是满脸激动与企盼的神情呢,呃,哥好象……没有退路了……<br>他轻咳一声,“呃,在下的字可是有点……有点那啥,两位姑娘莫要见笑。<br>他说的可是真心话,哥的毛笔字写得不怎么样,千万不要耻笑哥啊,哥可是把丑话说在前头了。<br>白绫与飞烟不约而同的飞起白眼儿:装,你就装吧,如此文彩,当然是写得一手龙飞凤舞的好字啰。<br>这个重文轻武的年代,名士清流当道,书生秀才不仅要读书习字,更要练习写字,这是必修的功课之一。<br>字是敲门砖,就算你才疏学浅,但只要有心求学,不是那些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哪一个学子不写得一手好字?<br>当然,要独创出一种风格的毛笔字,非名匠宗师,不知写坏了多少支毛笔,练了多少年,才能创出别具一格的风格来。<br>创不出别具一格的风格,你临摹总可以吧?<br>白绫与飞烟都是同样的心思,叶公子,实在太谦虚了,不过,越是这样,越引发她俩心中的好感与崇拜,如此好男儿,当世绝无仅有啊!<br>叶天哪会想到两女心中想得这么复杂,把他想象得如此的完美如圣人,不过,两女投来的白眼儿带着几分的娇嗔,荡人心魄,让他不免又是一阵想入非非。

来源:zd5   主角: 叶天赵太医   时间:2023-03-29 16:50:13

小说介绍

《大魔王》是由作者“叶天”创作的火热小说。讲述了:叶天不得不承认,丽妃很会把握住男人的心理,直至他答应从现在起,半步也不离开承德宫,丽妃才破涕为笑丽妃身边的两个小宫女很是善解人意,不用丽妃吩咐,她俩往来穿梭,在宽敞华丽的寝室内摆设一小桌酒席叶天搂着妖媚入骨的丽妃端坐厚厚的锦垫上,边喝着酒,吃着水果点心,边欣赏舞姬动人的歌舞这个国度的风气有点类似乎古华夏的大唐,颇为开放,着装上更不用说了,女性一束抹胸半遮,夏天只是外罩一袭薄纱,玲珑曲线毕露,...

第39章绝世好男人

飞烟擅长洞箫,称得上音律高手,她略略看了几下白绫谱录的音曲,便默记心中。
洞箫凑近红唇,她的一双妙目落在叶公子的脸上,心中寻思着,这是叶公子创作的惊世神曲,我一定要全神贯注,断不能让叶公子看轻了。
叶天含笑看着两女,微微点头,算是鼓励。
挤在门房外边的一众清流名士一个个屏心静气,等候着飞烟与白绫的洞箫合奏,刚才白绫独奏,已令许多名士倾倒,但深韵音律的一些名士也感觉出来了,白绫琴技虽高,但仍无法弹奏出此曲的雄浑气势与神韵。
琴箫合奏,又不知会是怎样一个结果?其实,既便琴箫合奏不能达到完美的境界,但相信也不信很差了,对他们来说,能听到飞烟与白绫的琴箫合奏,那可是一种莫大的享受了。
飞烟率先吹响箫音,箫音如泣如诉,宛若天簌仙音,低沉悲回之际,铮铮琴声倏地响起,高昂激荡,与将落未落的箫音竟配合得丝丝入扣,扣人心弦。
白绫与飞烟都是留香居的红姑娘,平时都是姐妹相称,相互帮衬,一个擅长洞箫,一个精于弹琴,她俩经常合奏,娱乐客人,时间久了,在配合上自然很默契。
上学的时候,叶天经常用二手货的英文复读机来播放音乐,《沧海一声笑》是他最喜欢的歌曲,听得也最多,既便没有音乐细胞,他也时常会吼上几声。
有时候闲得无聊,他心血来潮,也会跑到当爵士鼓手的哥们那乱敲一阵,多多少少也学了那么一丁点。
白绫、飞烟的洞箫合奏,比之刚才的独奏多了几分气势,可叶天仍然感觉不够雄浑激昂,他跟着音律的节奏默唱着,在琴音箫音转折,若了若无之际,他突然有手掌快速敲打桌面,发出嘭嘭嘭的沉闷响声。
他扯开喉咽,吼唱了起来。
沧海笑
滔滔两岸潮
浮沉随浪记今朝
苍天笑
纷纷世上潮
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江山笑
烟雨遥
……
突然加入的男音与手掌敲打桌面的沉闷声咋听之下显得有些突兀,但很有节奏感,与两女吹弹奏出的曲声相融合。
三种声音混杂在一起,伴着叶天略带磁性的男中音,高昂之处有如惊涛骇浪拍击礁岩,万马奔腾,气势磅礴,高亢激昂,荡气回肠。
铮的一声琴响,余音袅袅,一曲奏毕,叶天红着脸干笑几声,他也是情不自禁的吼出来,这下糗大了。
不过,白绫与飞烟的洞箫合奏,确实配合默契,妙到毫巅,加上他类似于爵士鼓一般的伴和,把此曲的气势与神韵都合奏出来了,也算精彩至极。
白绫幽幽叹息一声,“白绫出身青楼,为客人弹奏无数曲儿,此曲,是白绫此生最为精彩的一曲,多谢叶公子。
她屈身福礼,心中那份落寞的感觉越发的浓重,飞烟妹妹清纯可人,天真无邪,她这个做姐姐的又怎么好意思跟妹妹争抢?何况,她已经破相,叶公子既便不嫌弃,她自已也感到自卑。
叶天作揖还礼,谦虚道:“曲好,姑娘的琴艺更好……
白绫俏面上的落寞神态让他微微一怔,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一下就变成这样?
“公子。飞烟显得异常的兴奋,她挽住叶天的手臂,摇晃着,娇声道:“飞烟求公子把词曲谱出来。
小美人儿分明是在撒娇,叶天心中不禁一荡,兽血难免又汹涌澎湃起来,不过,这种时候只有忍了,否则,给美女们的好印象要打折扣滴。
他望向神情有些落寞的白绫,后者的目光也刚好偷偷瞟来,两道目光在半空中相碰触,白绫光洁的面颊腾的飞红起来,慌忙垂下眼帘,小手儿捧着酥胸,突突乱跳的心头似乎要跳出胸膛了。
白绫美人该不会是对哥有意思了吧?那更好,对于这等级别的美女,哥从不会嫌多,多多益善!
飞烟心性单纯,哪会看得两人眉目传情,她兴高彩烈的铺开白纸,亲手磨墨,等待叶天落笔谱词。
叶天一手持笔,习惯性的摸了一下鼻子,他这是在犹豫,多少有点担心。
繁体字他会写,可这字,他心里就没底儿了,如果写不好,这完美的形象就要打折扣了咯。
他老子是中学语文老师,写得一手好毛笔字,叶天并没有受到老爸的熏陶,而是被逼着练了几年的毛笔字,一直到高中都没有间断过,直到上了大学,远离父母,他才感觉自由。
那帮大臣呈递上来的奏折,毛笔字一个写得比一个好,他都N年没写过毛笔字了,就是批阅奏折,不是打个勾勾就是打XX,现在要他写毛笔字,心中发虚呐。
他看看白绫,又看看飞烟,两女都是满脸激动与企盼的神情呢,呃,哥好象……没有退路了……
他轻咳一声,“呃,在下的字可是有点……有点那啥,两位姑娘莫要见笑。
他说的可是真心话,哥的毛笔字写得不怎么样,千万不要耻笑哥啊,哥可是把丑话说在前头了。
白绫与飞烟不约而同的飞起白眼儿:装,你就装吧,如此文彩,当然是写得一手龙飞凤舞的好字啰。
这个重文轻武的年代,名士清流当道,书生秀才不仅要读书习字,更要练习写字,这是必修的功课之一。
字是敲门砖,就算你才疏学浅,但只要有心求学,不是那些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哪一个学子不写得一手好字?
当然,要独创出一种风格的毛笔字,非名匠宗师,不知写坏了多少支毛笔,练了多少年,才能创出别具一格的风格来。
创不出别具一格的风格,你临摹总可以吧?
白绫与飞烟都是同样的心思,叶公子,实在太谦虚了,不过,越是这样,越引发她俩心中的好感与崇拜,如此好男儿,当世绝无仅有啊!
叶天哪会想到两女心中想得这么复杂,把他想象得如此的完美如圣人,不过,两女投来的白眼儿带着几分的娇嗔,荡人心魄,让他不免又是一阵想入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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