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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笔觅封侯

投笔觅封侯

坦克独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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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笔觅封侯火爆上线啦!这本书耐看情感真挚,作者“坦克独奏”的原创精品作,施耐德黄仲军主人公,精彩内容选节:<p>除了那七八条围着他狂吠的狗,河埂上头就只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个人。那种失落和挫败感,就像是黑洞吞噬着他的精气神。</p><p>想再回去桂家碰碰运气,一想到大虎子那对研钵大小的拳头,二想想二舅佬哥说得那一番话,确实是有道理的。自己确实不能再去火上浇油。</p><p>回戴冲吧,更不敢。用上海话说,他还是拎得清状况的人。外人打他虽然痛,不过都是皮捶子。劁猪佬就不见得,手边上捞到什么就是什么往他身上招呼。</p><p>指不定他回去的时候,正赶上劁猪佬手里拿着把刀也不一定。</p><p>明明跟他打过招呼的,不准把他媳妇搞丢了,结果还偏偏把媳妇搞丢了。不把他嘎了才怪。</p><p>和别家父亲把儿子当龙种看待不同,劁猪佬从不把他这个带把的当一回事。对于传递香火一事,更是阳奉阴违,嗤之以鼻。</p><p>劁猪佬喜欢的是女儿。打小他就经常被劁猪佬,吊穿枋上当人体沙包揍,就足以证明。</p><p>十岁过生日的那一天,依逞着自己是寿星佬,疯了一点。结果惹恼了劁猪佬,差点就把他变成了东方不败!</p><p>郁闷啊郁闷,老丈人家不让去,自己的家不能回。郁郁不得的现世宝只能朝一个方向,踽踽独行。</p><p>走不多时,就看见眼前横亘着得一条如银似链的大河。那就是名动天下的长江了。瑟瑟的寒风下面,碧波之上数点白帆。颇有点“孤帆远影碧空静,唯见长江天际流的意境之美。</p><p>然而,现世宝哪里有那心情去欣赏。心里想得全是美若天仙的老婆,眼前浮现得也全是老婆的倩影。就像是电影,一幕接着一幕。画面经典处,不由得纵声大哭。</p><p>瑟瑟的江风吹来,江边的芦苇发出沙沙的声响,就好像在应和着他的悲苦。</p><p>太阳西下,落日熔金。远处的江面,被染上了火红色。然而这一切,都入不了他的眼。他的心里颓废萧瑟得,比芦苇根还苦。</p><p>江埂上的风有些子硬,吹得身上冷阔阔地。他想找个背风处躲躲。触景生情,心里面又叹,这身子冷了能躲,这心冷了,又该往哪里躲呢?</p><p>二舅哥让他明天再去找老丈人家要人。可是今晚上他怎么过呢?总不能在江埂上熬一夜吧。这又不是春秋,更不是夏天。这大冬天的,荒郊野外地,那还不冻得铁硬。</p><p>倒想到母亲的娘家去过一晚上。外婆家就住在焦湾对面的裕民村。这本是最合适去得人家了。可是一想到大舅舅家的那个儿子江振华,他就立马打消了那个念头。</p><p>阿秀原本是江振华的未婚妻,结果却嫁给了他。江振华恨死他了。去舅舅家的这一条路,显然是行不通的。</p><p>余下的一条路是去横山住旅店。只是他囊中羞涩一分都没有。钱在来的半路上,到横山给老丈人买见面礼时,都用光了。想想就后悔,烟买给狗抽了,酒买给狗喝了。一点得都不懂得感恩,硬生生地把他给赶出来了。在这寒冬腊月里。</p><p>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不就说错一句话么,该死的老丈人!</p><p>“怎么办怎么办?沿着江埂他是边走边跺着脚,问自己。他开始开动脑筋,拼命地去想,接下去该如何是好。</p><p>终于,他想到了一个好的主意。</p><p>一不做,二不休。打算在更深夜静的时候,趁老丈人家睡得悄静的时候,爬进老丈人家里去,把老婆给偷出来。</p><p>长像异端的人,想法也是和平常人大异其趣。</p><p>一想到偷回老婆。他的劲头子,一下子高涨起来了。</p><p>有的人,干正事像病猫,可是你要是让他干那些邪门歪道的事,他们反而会激情高涨,浑身像充满电一样,遍身是劲。</p><p>只是老丈人家,还养了两条看家护院的狗,让他比较地头痛。也并不是担心被狗咬。他不怕狗咬,只是怕狗叫。</p><p>毕竟去桂家的次数有限,那些狗畜牲们,还没有跟他熟悉到,闻着味儿就会摇尾巴的地步。一旦吠叫起来,老丈人大舅子被惊醒了,计划肯定就泡汤了。</p><p>因而当务之急,就是让狗闭嘴。</p><p>说到让狗闭嘴,这他可有一肚子的坏水可冒。长江之畔的江南丘陵地带,有得是让狗闭嘴的新奇玩意儿。他打算就地取材。</p><p>于是他便就顺着那脚下的江埂找起来。江南的丘陵地带,生长着太多的可以让狗闭嘴的麻药。那麻药,有好多个名字。其中南方一些省份叫它三步跳,北方则叫它作药狗丹。而在《汤头歌》《神农本草经》一类的方剂学草本书中,则把它叫做“半夏。</p><p>许多知名的中草经方中都如它的身形。如天王泻心汤,四物汤。</p><p>原生的半夏含剧毒“砷。也就是砒霜。像横山这种沿江江南一带,野生的半夏遍地都是。跟金银花一样,属藤蔓植株。但是没有金银花繁殖力那么强。牵藤的面积也就一卧之地。</p><p>所以相对于野生的金银花,虽然数众,可是并不像金银花那样惹眼,连缀成片。满墙满院落得都是。</p><p>鸡喜欢吃半夏。故此民间有谚语说,十年的老母鸡赛砒霜。因为过去民间养鸡都是散养,放在田野里。鸡见到半夏就啄。</p><p>鸡喜欢吃半夏,并不代表砒霜毒不死鸡。而是半夏叶片上的毒是微量的。并且鸡有一种特殊的本领,那就是能将微量的砷,逼迫储存到自己的鸡冠里面去,从而伤害不到它们的性命。</p><p>说起来,好像有点扯,像武打小说里面的情节。可事实便是如此。</p><p>半夏真正含砷量高的,是埋在地下的根茎部分。根茎部份,又被称做麻芋子。大小与清香豆仿佛,大的有蚕豆那么大。外观跟土豆差不多,灰不溜秋的颜色。</p><p>春夏秋,那东西都好找。并蒂的三片叶子簇拥着一枝花,很好认。而当下是冬天,四处一片枯黄。什么东西都焉头耷脑地,失去了本色。</p><p>不过,他还是很有信心,挖到麻芋子。</p><p>为了把老婆偷回去。就这样,他顺着江埂,弯着腰,借着西天依稀的返光,自东而西沿着江埂一路寻了下去。</p><p>江埂上长着没膝高的篙草。突地就看见斜刺里窜出一只野鸡来,当着他的面,屁股蹶得比头还高,不慌不忙地打从他的眼前经过,钻进了左边的的蒿草堆里。心头不由得一阵恼火,连野鸡都敢这样的轻视自己了。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p><p>想起以前跟老婆聊天时,老婆提到过的话来。说经常有人在江边上,下套子、放夹子,捉野鸡抓兔子,有时还能夹到獾子或麂子之类的东西。</p><p>心里面不由得一活络,除了想尽快地挖到麻芋子外。又多了层奢望。顺便收两只野鸡野兔吃吃,岂不快哉。不只是麻狗的诱饵有了,自己还可以顺便把没有填饱的肚子给填饱。想到这,士气大振。</p><p>一面找着半夏,顺便看看哪里有上了夹子套子的猎物,为看得仔细些,几乎就像一只鸵鸟,蹶着屁股在蒿草丛里穿梭。</p><p>钻了一小会儿,便感到身上奇痒难耐。可是想到老婆,想到自己独自一人回家,父亲喊打喊杀的样子,也只好忍了。没办法。</p><p>实在找不到,那也没办法。只好忍忍,像二虎子说得那样,等到明天再说。</p><p>终于让他看到了一只夹子。说明老婆所言非虚。并且在那只夹子上看到了希望,一只野鸡的一只脚掌断在了夹子上面。</p><p>看上去有一只野鸡被夹子夹到了,可好像那只野鸡并没有消极等待,坐以待毙。而是选择了抗争,顽命地反抗,最终虽然把脚给挣断了,成了一只残疾鸡,看上去应该也赢得了活命的机会。</p><p>说实在的,他打心底倒有些佩服那只野鸡的勇敢。换作自己,打死他也没有那样的勇气,把自己的脚擗断了,脚留下来,身体跑掉。。特别是看到鸡爪上面的那几根发白发亮的筋络都被扯断了,这得多狠的耐受力,多大的力气才能够把它扯断。就算是人,也未见得那么轻松地就把一只鸡的脚给扯断吧!何况还带着痛。</p><p>想一想,都替那只野鸡感到痛了。痛得同时,还要拼命地用力。禽兽不愧为禽兽,要作是人,一万个里面也未见得有一个,有如此魄力的家伙。他相信自己没有那个狠劲,扯断自己的脚后跟逃跑!</p><p>终于挖到了两颗半夏籽,也就是麻芋子。没工具,用手刨的。一根手指的指甲都给刨翻了。但是野鸡野兔的影子还是没有看到。天真得已经黑透了。有些心灰意冷。前面是裕民村。外婆家就住在这个村里。</p><p>想到外婆,另一个的脸庞便也是立马出现在了他的眼前。那就是他的表哥江振华。他俩的关系原本很好的,可是因为阿秀,如今的他们已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敌。</p><p>他跟自己说,再找上一百米,找不到,就马上掉头。</p><p></p>

来源:fqxs   主角: 施耐德黄仲军   时间:2023-01-09 23:12:14

小说介绍

小说《投笔觅封侯》,超级好看的穿越重生小说,主角是施耐德黄仲军,是著名作者“坦克独奏”打造的,故事梗概:施耐德终于有了意识只是眼前如同隔着一层毛玻璃,模模糊糊他甚至都不能确定,自己是否睁开了眼睛;还是只是肝火太旺,眼珠子被眼屎给糊住了早知道就不盖那个帽了!横着从她的背上拍到地上的,刚开始他都怀疑自己的腰椎都摔断了好在腰椎没事,可是站不起来了整个左大腿都失去知觉了“完了!”他强颜欢笑地对一群吓傻了球友,当然包括她说她更是吓得脸色苍白,眼里面噙满泪水身体是瑟瑟发抖虽然挑衅的是她但是他...

第7章 药狗丹

除了那七八条围着他狂吠的狗,河埂上头就只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个人。那种失落和挫败感,就像是黑洞吞噬着他的精气神。

想再回去桂家碰碰运气,一想到大虎子那对研钵大小的拳头,二想想二舅佬哥说得那一番话,确实是有道理的。自己确实不能再去火上浇油。

回戴冲吧,更不敢。用上海话说,他还是拎得清状况的人。外人打他虽然痛,不过都是皮捶子。劁猪佬就不见得,手边上捞到什么就是什么往他身上招呼。

指不定他回去的时候,正赶上劁猪佬手里拿着把刀也不一定。

明明跟他打过招呼的,不准把他媳妇搞丢了,结果还偏偏把媳妇搞丢了。不把他嘎了才怪。

和别家父亲把儿子当龙种看待不同,劁猪佬从不把他这个带把的当一回事。对于传递香火一事,更是阳奉阴违,嗤之以鼻。

劁猪佬喜欢的是女儿。打小他就经常被劁猪佬,吊穿枋上当人体沙包揍,就足以证明。

十岁过生日的那一天,依逞着自己是寿星佬,疯了一点。结果惹恼了劁猪佬,差点就把他变成了东方不败!

郁闷啊郁闷,老丈人家不让去,自己的家不能回。郁郁不得的现世宝只能朝一个方向,踽踽独行。

走不多时,就看见眼前横亘着得一条如银似链的大河。那就是名动天下的长江了。瑟瑟的寒风下面,碧波之上数点白帆。颇有点“孤帆远影碧空静,唯见长江天际流的意境之美。

然而,现世宝哪里有那心情去欣赏。心里想得全是美若天仙的老婆,眼前浮现得也全是老婆的倩影。就像是电影,一幕接着一幕。画面经典处,不由得纵声大哭。

瑟瑟的江风吹来,江边的芦苇发出沙沙的声响,就好像在应和着他的悲苦。

太阳西下,落日熔金。远处的江面,被染上了火红色。然而这一切,都入不了他的眼。他的心里颓废萧瑟得,比芦苇根还苦。

江埂上的风有些子硬,吹得身上冷阔阔地。他想找个背风处躲躲。触景生情,心里面又叹,这身子冷了能躲,这心冷了,又该往哪里躲呢?

二舅哥让他明天再去找老丈人家要人。可是今晚上他怎么过呢?总不能在江埂上熬一夜吧。这又不是春秋,更不是夏天。这大冬天的,荒郊野外地,那还不冻得铁硬。

倒想到母亲的娘家去过一晚上。外婆家就住在焦湾对面的裕民村。这本是最合适去得人家了。可是一想到大舅舅家的那个儿子江振华,他就立马打消了那个念头。

阿秀原本是江振华的未婚妻,结果却嫁给了他。江振华恨死他了。去舅舅家的这一条路,显然是行不通的。

余下的一条路是去横山住旅店。只是他囊中羞涩一分都没有。钱在来的半路上,到横山给老丈人买见面礼时,都用光了。想想就后悔,烟买给狗抽了,酒买给狗喝了。一点得都不懂得感恩,硬生生地把他给赶出来了。在这寒冬腊月里。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不就说错一句话么,该死的老丈人!

“怎么办怎么办?沿着江埂他是边走边跺着脚,问自己。他开始开动脑筋,拼命地去想,接下去该如何是好。

终于,他想到了一个好的主意。

一不做,二不休。打算在更深夜静的时候,趁老丈人家睡得悄静的时候,爬进老丈人家里去,把老婆给偷出来。

长像异端的人,想法也是和平常人大异其趣。

一想到偷回老婆。他的劲头子,一下子高涨起来了。

有的人,干正事像病猫,可是你要是让他干那些邪门歪道的事,他们反而会激情高涨,浑身像充满电一样,遍身是劲。

只是老丈人家,还养了两条看家护院的狗,让他比较地头痛。也并不是担心被狗咬。他不怕狗咬,只是怕狗叫。

毕竟去桂家的次数有限,那些狗畜牲们,还没有跟他熟悉到,闻着味儿就会摇尾巴的地步。一旦吠叫起来,老丈人大舅子被惊醒了,计划肯定就泡汤了。

因而当务之急,就是让狗闭嘴。

说到让狗闭嘴,这他可有一肚子的坏水可冒。长江之畔的江南丘陵地带,有得是让狗闭嘴的新奇玩意儿。他打算就地取材。

于是他便就顺着那脚下的江埂找起来。江南的丘陵地带,生长着太多的可以让狗闭嘴的麻药。那麻药,有好多个名字。其中南方一些省份叫它三步跳,北方则叫它作药狗丹。而在《汤头歌》《神农本草经》一类的方剂学草本书中,则把它叫做“半夏。

许多知名的中草经方中都如它的身形。如天王泻心汤,四物汤。

原生的半夏含剧毒“砷。也就是砒霜。像横山这种沿江江南一带,野生的半夏遍地都是。跟金银花一样,属藤蔓植株。但是没有金银花繁殖力那么强。牵藤的面积也就一卧之地。

所以相对于野生的金银花,虽然数众,可是并不像金银花那样惹眼,连缀成片。满墙满院落得都是。

鸡喜欢吃半夏。故此民间有谚语说,十年的老母鸡赛砒霜。因为过去民间养鸡都是散养,放在田野里。鸡见到半夏就啄。

鸡喜欢吃半夏,并不代表砒霜毒不死鸡。而是半夏叶片上的毒是微量的。并且鸡有一种特殊的本领,那就是能将微量的砷,逼迫储存到自己的鸡冠里面去,从而伤害不到它们的性命。

说起来,好像有点扯,像武打小说里面的情节。可事实便是如此。

半夏真正含砷量高的,是埋在地下的根茎部分。根茎部份,又被称做麻芋子。大小与清香豆仿佛,大的有蚕豆那么大。外观跟土豆差不多,灰不溜秋的颜色。

春夏秋,那东西都好找。并蒂的三片叶子簇拥着一枝花,很好认。而当下是冬天,四处一片枯黄。什么东西都焉头耷脑地,失去了本色。

不过,他还是很有信心,挖到麻芋子。

为了把老婆偷回去。就这样,他顺着江埂,弯着腰,借着西天依稀的返光,自东而西沿着江埂一路寻了下去。

江埂上长着没膝高的篙草。突地就看见斜刺里窜出一只野鸡来,当着他的面,屁股蹶得比头还高,不慌不忙地打从他的眼前经过,钻进了左边的的蒿草堆里。心头不由得一阵恼火,连野鸡都敢这样的轻视自己了。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想起以前跟老婆聊天时,老婆提到过的话来。说经常有人在江边上,下套子、放夹子,捉野鸡抓兔子,有时还能夹到獾子或麂子之类的东西。

心里面不由得一活络,除了想尽快地挖到麻芋子外。又多了层奢望。顺便收两只野鸡野兔吃吃,岂不快哉。不只是麻狗的诱饵有了,自己还可以顺便把没有填饱的肚子给填饱。想到这,士气大振。

一面找着半夏,顺便看看哪里有上了夹子套子的猎物,为看得仔细些,几乎就像一只鸵鸟,蹶着屁股在蒿草丛里穿梭。

钻了一小会儿,便感到身上奇痒难耐。可是想到老婆,想到自己独自一人回家,父亲喊打喊杀的样子,也只好忍了。没办法。

实在找不到,那也没办法。只好忍忍,像二虎子说得那样,等到明天再说。

终于让他看到了一只夹子。说明老婆所言非虚。并且在那只夹子上看到了希望,一只野鸡的一只脚掌断在了夹子上面。

看上去有一只野鸡被夹子夹到了,可好像那只野鸡并没有消极等待,坐以待毙。而是选择了抗争,顽命地反抗,最终虽然把脚给挣断了,成了一只残疾鸡,看上去应该也赢得了活命的机会。

说实在的,他打心底倒有些佩服那只野鸡的勇敢。换作自己,打死他也没有那样的勇气,把自己的脚擗断了,脚留下来,身体跑掉。。特别是看到鸡爪上面的那几根发白发亮的筋络都被扯断了,这得多狠的耐受力,多大的力气才能够把它扯断。就算是人,也未见得那么轻松地就把一只鸡的脚给扯断吧!何况还带着痛。

想一想,都替那只野鸡感到痛了。痛得同时,还要拼命地用力。禽兽不愧为禽兽,要作是人,一万个里面也未见得有一个,有如此魄力的家伙。他相信自己没有那个狠劲,扯断自己的脚后跟逃跑!

终于挖到了两颗半夏籽,也就是麻芋子。没工具,用手刨的。一根手指的指甲都给刨翻了。但是野鸡野兔的影子还是没有看到。天真得已经黑透了。有些心灰意冷。前面是裕民村。外婆家就住在这个村里。

想到外婆,另一个的脸庞便也是立马出现在了他的眼前。那就是他的表哥江振华。他俩的关系原本很好的,可是因为阿秀,如今的他们已成了不共戴天的仇敌。

他跟自己说,再找上一百米,找不到,就马上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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