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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兰之谜

人群中的一个孩儿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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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兰之谜》中有很多细节处的设计都非常的出彩,通过此我们也可以看出“人群中的一个孩儿”的创作能力,可以将姗姗木扬哥等人描绘的如此鲜活,以下是《楼兰之谜》内容介绍:这部小说可能是古楼兰消失之谜,最离奇的解释。历史与时间的碰撞,真相用冒险来解密,带你感受另类时间线中的地球原生态环境。人,终究是天选之子,不管在多么恶劣的环境中,人终究还是会成为地球的主人。...

来源:fqxs   主角: 姗姗木扬哥   更新: 2024-01-10 22: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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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楼兰之谜》,是作者“人群中的一个孩儿”笔下的一部​穿越重生,文中的主要角色有姗姗木扬哥,小说详细内容介绍:”“那敢情好啊,就冲你这话,这顿饭我请了,你付钱。”“切,就知道你小子抠门。”“哈哈,还是你最懂我,走,吃泡馍。”“这回民巷大晚上的也这么多人,去年十一的时候来玩了一次,我白白的鞋子进去,出来的时候全是脚印子...

楼兰之谜第2章 死党小曹在线免费阅读

回到学校已经晚上八点了,去学校超市买了床单被褥、日用品之后,我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宿舍,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这时,死党来电话了。

“喂,小曹,到哪了?”因为知道我来报名了,小曹就来学校找我了。

“阿叉,我到你学校门口了,你在哪啊?”(阿叉,高中时我被同学们起的外号,结果被带到了大学,一直沿用至今,至于含义,鬼知道呢,反正就背上了这么个外号。)

“好,我马上出来,求得玛德。”

“ok”

我收拾完一切,就匆匆来到校门口。老远就看见小曹叼着烟,旁边停着一辆钱江摩跑,一身紧致的皮夹克,蟋蟀的帅。

“走,上车,带你去吃最正宗的泡沫。”

“哈哈,走起,我肚子咕咕叫了。”

带上头盔,坐上小曹心爱的摩托车,嘟嘟嘟 嘟嘟嘟嘟 嘟嘟嘟嘟......它永远不堵车(哈哈,这歌词挺应景)

坐在奔驰的摩托车上,呼吸着9月份西安的清爽的空气,不一会便来到了西安著名的美食街“回民巷”。

“嘿,骑摩托车就是爽,不怕堵车”我说。

“那是,这才是真正的交通工具,不怕堵车,还不占地方,还能载人。可惜差个妹子,要是有个妹纸坐后面,那才叫拉风,今天便宜你了。”

“哈哈,你这是思春了啊,回头我们学校有漂亮妹纸,给你介绍个。”

“那敢情好啊,就冲你这话,这顿饭我请了,你付钱。”

“切,就知道你小子抠门。”

“哈哈,还是你最懂我,走,吃泡馍。”

“这回民巷大晚上的也这么多人,去年十一的时候来玩了一次,我白白的鞋子进去,出来的时候全是脚印子。”

“没办法,谁叫咱中国人是吃的祖宗呢,天生就是会吃,变着花样吃,你看这两边的摊位,不带重样的,每家吃一次,估计得一年时间才吃的完吧?”

“走,买杯石榴汁喝,一下午没喝水,嗓子都快冒烟了。”

来到一家卖石榴汁的摊位前。

我问:“老板,两杯石榴汁,多少钱?”

“20,十块钱一杯,现在晚上了都半价卖。”

“嘿,还捡着便宜了,爽。”小曹猛吸一口说。

我扫了二维码,给老板看了付款页后,也吸溜了一口,确实爽,浓郁得石榴味,比吃石榴爽多了,因为没籽。

逛了一会,来到了一家泡馍店“老谈家泡馍馆”。这时毕竟是晚上,生意没白天那么兴隆,我们点了两碗优质泡沫,一人两个馍。我去洗了个手,回来看见小曹已经开始掰馍了。

“我说,你小子洗个手啊,这就开始掰馍了。”

“洗毛线,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I 服了 U”

“话说,之前没问你,你为啥报这个考古系啊,虽然我也觉得这行业挺有钱途,但是你报我确实也挺意外的。毕竟你这身板,去搞个运动项目也不错呢。”

“害,你都觉得有钱途了,那就证明没错撒。主要还是喜欢,我本来就一直喜欢历史,大学期间我经常去图书馆找考古相关书籍。看的越多,越觉得历史真的太有意思了,不要觉得现在我们的社会进步这么快很了不起,可能在历史的某个角落,也有着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过。毕竟我们的历史虽然上下5000年,但与地球的历史,宇宙的历史相比,我们的历史可能还只是清晨的第一缕阳光。你说这多有意思,万一哪天被我发现了历史的大秘密,那咱岂不是也要青史留名了。”

“WC,你可真敢想,还青史留名。那你加油努力哈,我期待哪一天在历史书上看到你。嘿嘿”

“滚滚滚,死人才上历史书呢,呸呸呸。”

“哈哈,吃馍。”

浓郁的羊肉味,配上爽口的糖醋蒜,刨一口馍,咬一口蒜,爽。呼啦... , 三下五除二,我俩干完了两碗泡馍。

“你小子,字画店开的怎么样啊?生意咋样。”

“还行吧,毕竟在美院附近,就咱这姿色和技术,能不行吗。”

“哟,你这姿色,你这是边开店,边当人体模特嘛?是不是都被看光了?”

“滚滚滚,咱可是正经店,是艺术,你懂不?”

“哈哈,那就好好干,挣钱买房买车,迎娶白富美。”

“借你吉言”。

吃完饭,我俩出去欣赏古城的夜景,古朴的建筑在灯光映衬下,格外富有历史文化气息,就是这电线杆有点碍眼,能不能仿古一下,还有这电线能不能...。

来到鼓楼下,远处人头攒动,我们也挤了过去,看见是有一支乐队在表演。

“接下来,为大家带来一首歌《西安人的歌》”

不得不说,用陕西话唱流行歌也这么好听。小时候听过用陕西话唱的最多的歌就是陕南孝歌,那简直就是童年噩梦。如今听见这么美妙的陕西话之歌,真的是一种幸运。“有一座城市 它让人难以割舍,有一种怀念 它叫做曾经来过,有一种旋律 它扯着嗓子唱歌,在它的中心人们叫它鼓楼钟楼... ...”。

在愉快的歌声中,我和小曹结束了今天见面,又坐上他心爱的小摩托,载我回到了学校。接下来就开始我崭新的考古研究生生涯了。

小说《楼兰之谜》试读结束,继续阅读请看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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